IP News Update

IP News Update

LATEST NEWS

9条有助于在越南成功地注册品牌 IP News Update

9条有助于在越南成功地注册品牌

若有需要请联系: vinh@bross.vn 翻译成汉语: 露西陈   目前在越南已经有五十万商标,在这个背景下,能否在这里成功地注册品牌尤其是新企业确实毫无容易。根据一些不正式的消息,被拒绝保护全部或一部分的品牌越来越增加,在每年四万商标申请书能占30%,其中来自Madrid系统的申请书比例占约20%[1]。 拒绝注册商标的理由比较丰富,也许是因为智慧财产权第73和第74条的某个法理根据过长、难以形容[2]。总之,注册的商标需要通过两步检验法,就是具有两步的法理标准,具体如下: 要注册的商标需要具有自分别的能力。商标自分别的能力是必要的法理标准,以确定这个商标是否有商标职能(分别职能)。简单来说,若该商标描绘货物/服务的作用、职能、成分、性质或其他属性就被看为没有商标职能。 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可与别人的权利冲突。冲突检验就是确定第二法理标准是否满足,就是检查已注册的商标与尚未注册的商标的 混淆可能性; 具有10多年为全世界客户提供智慧财产服务的经验,Bross & Partners为您分享9个经验,帮您在越南市场选择并成功地注册您的商标。 1. 最早提交申请书:不管你有没有进行经营活动,也要提交申请书越早越好。犹豫不决或等产品上场才去注册会让你失去注册权,因为越南采用“先申请”规则,像注册网页一样。举个例子:Marvel Characters公司的X—men商标没有登记美化品、洗发水(03组),而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ICP)对同一种产品提交注册X-men商标申请书,引起虽然Marvel 努力使用著名品牌、著作权(人物、形象属于别人的著作权)等各种法理证据但最后还被法院撤掉。[3] 2. 不该用地理名词起名字。应该确定要登记的商标是否用地理名词来起名,因为违犯智慧财产权地73条5款,因此容易被拒绝。具体来说,用地理名词来起名容易让消费者误会或故意欺骗消费者产品的出处。例如:荷兰(Holland),Tara是被拒绝登记的商标,因为是其他国家的名字或外国领土的地名。 3. 不该按象形语言或非拉丁语言起名。[4] 不该按象形语言或非拉丁语言起名,如:泰语、日语、汉语、韩语等。例如:“科琼”是要注册的商标,虽然注册者已经提供拼音版和释义版,“科”是科学,“琼”是精制的玉碧,但是还没有得到批准(按照智慧财产权第74条2款)。若非注册这种商标不可,应该把商标的象形的拼音成为构成商标的一部分,然后才去登记。 4. 不该起只有一两个字母或不能念成词的商标名字。当你想选择由字母构成的商标,要特别注意,除了由于连续使用过程而得到商标职能的有两个字母的商标之外,最少有三个连续的字母才得以公认。例如:A、GS、T&T在简单的字母状态都不能作为有商标职能。 5. 不该用市场上正常使用的商标。  避免命名由在同一分市场上使用过多的单词和短语组成的品牌,因为一方面难以注册,另一方面它不会为客户产生特殊的印象。 例如,IPLIB和WIPO监测数据显示,在越南第30组食品有近250个含有星形元素(即星星)的注册商标。 6. 注意品牌对产品或服务的内容提示或描述。如果您的品牌对产品/服务具有提示性或描述性过高,而因为某种原因您不想更改或取消注册计划(例如符合于您的营销计划),将其与有商标职能的视觉标志结合起来,或在缩短的形式显示它,例如:“Well...

Bross & Partners | Apr 16, 2019
Xung đột nội sinh giữa quyền nhân thân và quyền tài sản từ 2 vụ tranh chấp bản quyền tác giả đình đám Tinh Hoa Bắc Bộ và Thần Đồng Đất Việt bị bộc lộ và đề xuất của Bross & Partners nhằm giải quyết bế tắc giữa giới nghệ sĩ và nhà đầu tư IP News Update

Xung đột nội sinh giữa quyền nhân thân và quyền tài sản từ 2 vụ tranh chấp bản quyền tác giả đình đám Tinh Hoa Bắc Bộ và Thần Đồng Đất Việt bị bộc lộ và đề xuất của Bross & Partners nhằm giải quyết bế tắc giữa giới nghệ sĩ và nhà đầu tư

E-Mail liên hệ: vinh@bross.vn Vietnamnet: Vì sao được quyền sở hữu 'Ngày xưa', Tuần Châu vẫn kháng cáo? https://vietnamnet.vn/vn/phap-luat/ky-su-phap-dinh/vi-sao-duoc-quyen-so-huu-tac-pham-ngay-xua-tuan-chau-van-khang-cao-516494.html Bà Lê Thuỳ, Trưởng phòng pháp chế, công ty Tuần...

Bross & Partners | Apr 01, 2019
《三步检验法》——确定是否存在侵犯著作权、与作者、作品有关权的行为时,一个重要法理规则已被忘记 IP News Update

《三步检验法》——确定是否存在侵犯著作权、与作者、作品有关权的行为时,一个重要法理规则已被忘记

若有需要请联系:vinh@bross.vn   三步检验法(three-step test)[1]来源于《伯尔尼公约》第9条2款,是保护文学及艺术作品的著作权。最全面的保护著作权的第一个具有全球性的公约1886年首次通过并多次调整,调整最近的一次是 在1979年。[2] 《伯尔尼公约》明确规定: “本同盟成员国法律得允许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复制上述作品,只要这种复制不损害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致无故侵害作者的合法利益。”[3] 依据该条规定,对作者行使作品复制权的限制与例外,需要满足三个条件:[4] 第一,复制行为限于某些特殊情况,而且要得以国家法律公认。 第二,复制行为不损害作品的正常使用。 第三,复制行为不致无故侵害作者的合法利益。  1967年在《伯尔尼公约》调整版里,三步检验法才被采纳,成为第9条2款。三步检验法其实是为了限制作者的独权范围或限制对作品复制版权利的行为的所有权作者之间已经达成一致具有妥协性的规则,从此有利于社会发展与著作权人权利保护的平衡。 目前三步检验法出现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13条[5]、《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10条(WCT)[6]、《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16条(WPPT)[7]等许多其他公约、协约。 2005年越南严肃地将《伯尔尼公约》及《罗马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与广播出版者的规定进入越南智慧财产权法,2009年进行调整,其中三步检验法被列为第25条[8],名为《使用已公布的作品不必申请、付润笔和报酬的特殊情况》和第32条[9],名为《使用与作者、作品有关权不必申请、付润笔和报酬的特殊情况》 参加《伯尔尼公约》之前,越南甚至在颁布《越南智慧财产权法》前十年早就将三步检验法进入国家法律。具体来说,该规定还出现在1995年民事法的第760条以及第761条[10],但可惜该规定从未严肃采用,因为审判系统在1995年民事法正在有效力。有个很明确的例子是关于阮广遵与陶太孙两位“翘学家”的案件,阮广遵原告诉陶太孙被告已经把原告的四篇作文复制在被告的《翘传——研究与讨论》这本书而没有向原告申请复制。河内最高人民法院上诉法院在2007年6月14日第127/2007/DSPT的上诉民事案件宣布撤消河内人民法院第68/2006/DSST的初审民事案件并判决被告无侵犯原告的著作权[11]。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两个案件毫无使用三步检验法。     Bross & Partners智慧财产法律公司成立于2008年,经常被列为由Manag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MIP), World Trademark Review (WTR1000), Legal...

Bross & Partners | Mar 15, 2019